干部素质提升年|财资幼课·第33期 25号布告沉磅落地,进项税抵扣变动!
近期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颁布《关
颁布功夫: 2026-10-13
近期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颁布《关于明确非应税买卖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布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布告2026年第25号),政策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。本次沉磅新政落地,对增值税非应税买卖有关进项抵扣规定予以清澈界定,为企业财资与税求实务处置划定明确口径。财资幼课梳理政策主题内容,助力正确把握政策口径,做好涉税业务管控。
01什么是“非应税买卖”?法条凭据在哪里?
非应税买卖:买卖行为自身不在增值税纳税领域,政策了局为【不征收增值税】。
法条起源:非应税买卖的司法凭据有两个层面: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第六条,列举不属于应税买卖(非应税买卖)的情景;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执行条例》第二十二条,新增一个全新概想:不得抵扣非应税买卖。
认知误区:
(1)非应税买卖:是对业务行为的定性,该行为自身不缴纳增值税;(2)不得抵扣非应税买卖:属于进项税层面的特殊归类。
因而,并不是所有非应税买卖的进项都不能抵扣!部门属于非应税买卖的业务,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依然允许正常抵扣。
02常用10类非应税买卖进项抵扣情景!
总准则:正面清单中属于非应税买卖,但不属于“不得抵扣非应税买卖”,进项税额准予正常抵扣;负面清单中属于“不得抵扣非应税买卖”,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,已经抵扣的必须做进项税额转出。
一、正面清单:6类情景能够抵扣
凭据25号布告第一条,以下6种情景不属于“不得抵扣非应税买卖”,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够按划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(1)作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付;
(2)接受钱币性资产或者非钱币性资产捐赠;
(3)因合同未推广且未产生应税买卖而获得违约金等收入;
(4)无偿提供服务(不含无偿让渡金融商品);
(5)让渡因自身产生应税买卖获得的与之有关的应收账款等债权(不含有价证券);
(6)依照有关政谋划定获得,且与其销售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不直接挂钩的财政补助。?
案例解析:
案例1:企业获得保险赔付
【业务场景】厂房投保后产生火警,企业获得保险公司赔付100万元,该笔赔款属于非应税买卖,不征收增值税。
【新规处置】凭据25号布告第一条,该情景不属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买卖。厂房购进货物、建理服务等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够正常抵扣,不必要做进项转出。
案例2:企业获得不挂钩财政补助
【业务场景】新能源公司获切当局发放的研发专项补助200万元,该补助与企业销售车辆的收入、数量不直接挂钩。
【新规处置】归入正面清单,为获取该补助产生的征询费等有关支出,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够正常抵扣。
案例3:集团无偿提供房产使用
【业务场景】集团公司将自有房产无偿给分子公司使用,按增值税律例定不再视同销售。
【新规处置】归入正面清单,房产维建、水电开支以及房产有关其他用度的进项税,均可正常抵扣。
二、负面清单:4类情景不得抵扣
凭据25号布告第二条,以下4种情景属于“不得抵扣非应税买卖”,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(1)销售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不属于增值税法第四条在境内产生应税买卖所列情景的;
(2)有偿让渡股权(不含有价证券);
(3)持有股权(不含有价证券)获得的股息盈利和持有股份公司通常股(含有价证券)获得的股息盈利;
(4)货物期货买卖(不含实物交割环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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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资产沉组:特殊情景下的例表划定
前文的正、负清单合用于通常性非应税买卖。而资产沉组业务合用独立的例表规定,不受正、负清单约束。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在2026年2月颁布的第13号布告中明确:纳税人通过归并、分立、销售、置换等方式执行资产沉组,同时切合特定前提的,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买卖和“不得抵扣非应税买卖”,涉及的资产让渡不征收增值税,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够按划定抵扣。必要同时满足4项前提:
(1)资产沉组的标的是能够相对独立运营的经交易务;
(2)该当将全数或者部门资产与有关联的债权、负债和员工共同组成资产包一并让渡;
(3)拥有合理的贸易主张,且不以削减、免去、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提前退税、多退税款为重要主张;
(4)让渡方属于通常纳税人的,接管方也该当属于通常纳税人。
补充规定:纳税人因执行资产沉组被归并、解决注销税务登记的,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,能够由归并后的纳税人持续抵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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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 财税人员必须把稳的5个重点
1.正确分辨“非应税”与“免税”
“非应税买卖”不在纳税领域内(凭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第六条),而“免税买卖”在纳税领域内但赐与免税优惠。两者性质分歧,进项抵扣规定也分歧,切勿混合。
2.对照两份清单逐项判断
产生非应税买卖时,首先对照25号布告的正面清单(6类可抵扣)和负面清单(4类不成抵扣),逐项判断进项税额能否抵扣。能抵扣的,按划定获得和保留有关凭证;不能抵扣的,实时做进项税额转出。
3.关注资产沉组的特殊规定
切合前提的资产沉组业务,涉及的资产让渡不征收增值税,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够抵扣。进行资产沉组时,务必对照第13号布告的四项前提逐一确认。
4.把稳政策执行功夫与追忆
25号布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,但2026年1月1日起至8月31日期间已产生未处置的事项,依照本布告划定执行。这意味着岁首以来悬而未决的非应税买卖进项抵扣问题,此刻有了明确的处置凭据。
5.关注后续配套政策
25号布告解决了一部门争议,但在进项分摊、跨期追忆等细节上仍有待细化。财税人员应持续关注后续配套政策,实时调整内部操作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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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起源:“税讲堂”节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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